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太容 付严
本报讯 婚纱影楼周年庆,举行“抽奖送钻戒”活动,价值6688元的情侣钻戒吸引了大量顾客,店方却不小心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昨日,连江县工商局依法责令该婚纱影楼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8日,连江城区一家婚纱影楼工作人员发放的宣传海报,引起了工商执法人员的注意。海报上宣传:“周年店庆,聚惠33天店庆秀,送金戒指,送钻戒,免单婚纱照;富贵大抽奖100%中奖,特等奖:6688元情侣钻戒一对。”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调查。该店负责人表示,顾客在店内拍婚纱照,均有机会获得抽奖券一张,参加抽奖,最高奖项为价值6688元的情侣钻戒一对、价值738元的床上用品一套,总计价值7426元。
依据以上事实,工商人员对该婚纱影楼开出了1万元罚单。送奖品也违法?该影楼负责人非常不解。执法人员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该店的特等奖奖品价值超出这一规定,已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