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肖锦松 文/图
本报讯 无证驾驶汽车,想要趁着天黑从高速公路前往莆田,不想在收费站前与一辆逆行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害怕受到处罚,叫来朋友“顶缸”,最后却被民警识破。昨日,记者从莆田高速交警支队获悉,林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唆使他人作伪证,情节恶劣,被处1500元罚款,并处拘留15日。林某的朋友林某鑫因作伪证被处200元罚款,并处拘留5日。
一男子自称驾驶员 描述车祸却有出入
3月3日晚上7时许,在莆永高速仙游城区收费站与仙港大道连接线处,一辆银色小车刚从收费口出来,逆行驶入了对向车道,与在该车道上行驶的一辆黑色小车发生碰撞。据办案民警介绍,两辆车上各载5人,事故发生后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4人因伤住院。
民警在事故现场处理时,找到了一名叫林某鑫的男子,该男子自称是黑色小车的驾驶员。民警在对其进行详细询问时发现,林某鑫讲述的事故经过与民警现场勘查的情况多有出入,而且林某鑫甚至不知道黑色小车内乘客的座位情况。察觉到异常的民警不动声色,记录下林某鑫的“证词”,随后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并让他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
黑色小车司机 因无证驾驶溜走
民警告诉记者,在将林某鑫所说的情况都取证固定下来后,他们立即就事故现场以及事故发生经过的一些细节对他进行了追问,林某鑫神色慌张,回答问题支支吾吾,前后逻辑混乱。见此情形,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的莆田高速交警负责人指示民警连夜突审林某鑫。
次日凌晨3时许,林某鑫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原来他是受黑色小车实际驾驶人林某的唆使,在事故发生之后赶到现场冒充驾驶人。民警随后调查发现,林某在事故发生之后就离开现场,跑去医院检查伤情。民警当即与林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林某也赶到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