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慧
本报讯 4月1日开始,莆田市旅游局将建立“企业不良档案”,对各旅游企业完成市局布置任务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旅游企业评先、评优,A级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评定,星级酒店、A级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复评,以及旅游资金奖励和旅游专项资金补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