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本报讯 蔡先生在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上开了一家川菜小吃店,前天下午,他在店门口贴了告示,想雇一名送餐员。没多久,一名大约20岁的男子就来应聘。男子还把身份证拿给蔡先生看,并把身份证原件留在蔡先生那,蔡先生也没细看便收下了,随后就带他去熟悉附近的送餐线路。
第二天,新聘的送餐员开始正式上班,但他中午外出送餐后,一直到下午2点也没回来。其他员工说,11点的时候,他抢了一个近400元的大单送。蔡先生没有他的联系电话,翻看他的身份证,才发现身份证不是他本人的。随后蔡先生报警,警方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