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用电情况向来是经济发展的先行指标,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经委获悉,1—2月,福州工业用电量增幅(7.2%)较去年同期回升了6.5个百分点,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幅(5.9%)1.3个百分点,表明工业稳增长基础更加扎实。同时,受钢铁、船舶等重型工业发展趋缓,而耗电较低的轻工业发展较快影响,万元产值电耗289.3千瓦时,同比下降6.2%,工业节能降耗同步推进。
2012年经济大环境不景气是不争的事实,今年头两月,福州工业企业“电表”转得快,摆脱了去年趋紧的宏观经济形势倒逼作用,说明工业复苏明显。福州市经委近日还联合福州市财政局发出通知,组织企业开展2012年稳增长系列政策申报工作。对2012年6月至12月总用电量达100万千瓦时及以上,且较2011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产值同比增产5000万元及以上或产值增速达10%及以上,2012年度纳税总额同比实现正增长的冶金、建材、汽车船舶、电子、塑胶等行业工业企业,给予总用电量每千瓦时0.01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对2012年总纳税额较2011年增长10%(含)及以上且年度纳税净增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增量部分地方留成的30%~60%奖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