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钊
本报讯 日前,福州吴先生在连江往福州高速公路上超速违章。违章通知书出来后,吴先生根据其中两张照片显示的汽车行驶时间和大致距离算出该车在行驶中没有超速。随后吴先生以此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删除超速违章记录,但是遭到拒绝。
自测时速只有七八十公里
吴先生告诉记者,2月份在连江境内往福州方向高速公路一段限速80千米/小时的路段,被测速仪拍到行驶速度有142km/h,超速80%,要罚1500元,扣6分。
在违章通知书出来后,吴先生根据两张照片上显示的车距,得出两张照片中车距大概2米,而拍摄时间只有0.1秒的差别,算出车速只有70千米/小时~80千米/小时。吴先生表示,按照自己估算的结果,自己并没有超速,但是申请复议,要求删除违章记录遭拒绝。
专家:用照片计算车速有误区
昨日,省计量院计量专家告诉记者,超速自动监测系统启用的是高清相机,拍摄区域大于超速监测区域,相机拍照会延时。在第二张照片拍摄时,机动车有可能已不在超速监测区域,拍摄第二张照片是出于取证的需要。因此,根据违章记录上两张照片的大致车距和时间间隔计算得出的车速,与违章记录上由测速仪计量出来的速度是不一致的。
而事实上,靠两张照片的时间间隔和车距去计算该车的速度是一种简单的视频测速方法,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这种方法测速误差比较大,不能作为科学准确的测速计量方法,只是辅助取证的依据。实际的车速,要以地感线圈和雷达测得的数据为准,而不是简单地靠两张图片的时间间隔和车距去计算该车的速度。
省质监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省所有的超速违法记录都必须附录交警部门执法所用的测速仪的“设备编号、检定证书号、检定有效期、检定单位及查询网址”等图像信息。司机可登录福建省质监局网站查询全省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测速仪)检定结果。如果司机发现执法所用的测速仪器检定信息不全,或者超周期未检,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