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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妪银行存款 瞬间变基金
她回家后,女儿才发现,接着到银行要求重新办理定存业务,但遭到拒绝;后工商介入,银行才承诺将保证基金收益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莆田60多的岁周女士将辛辛苦苦攒下的4万元拿到银行存,谁知回到家里,才发现存折竟然变成了基金凭证。

老人想退基金要损失上千元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60岁,3月27日,她带着辛苦多年攒下的4万元钱,来到涵江某国有银行营业厅,准备办理定期存款。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让她填写了一堆单子后,给了她一张类似存折的东西。由于周女士有老花眼,当时并没有细看这张“存折”,就匆匆回到了家里。

回到家后,周女士将“存折”拿给女儿查看,女儿看过后,说她所拿的“存折”其实是购买基金的凭证,那4万元钱已经由银行代购了某基金产品。这份产品收益虽然比银行的利息高,但存在一定的风险。

周女士听了女儿的话后,越想越害怕,于是来到银行要求将基金的钱取出来,重新办理定期存款业务。银行却称,购买基金是她的自愿行为,而且基金办理后在一定期限内如要强行取出,必须交纳3.5%的申购和赎回交易费,这样一来,她就要无端损失上千元钱。

周女士说,在与银行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她向莆田市涵江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工商:银行强行推销基金产品

涵江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说,接到周女士的投诉后,他们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解。经调查,当天周女士的确是到银行办理一年期的定期存款业务,但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却向其推荐基金产品,在宣称基金收益比定期存款高的同时,并没有告知基金存在风险的实际情况。而已经60岁的周女士显然没有基金方面的常识,因此,才在购买基金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该工作人员表示,基于上述事实,他们认为购买基金的行为虽然是周女士的自愿行为,但银行也存在未具体说明的责任。经过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解,银行目前已向周女士做出基金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承诺。周女士也同意继续持有该基金。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基金、股票等投资方式是存在风险的,与国债、定期存款的稳定收益是不一样的,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对于工作人员推荐的投资方式,要详细了解其风险与收益的具体情况,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遇强制消费或其他欺诈,可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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