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林采 国仲
本报讯 同居期间女子怀孕,孩子出生后,男友不承认是孩子生父,拒付抚育费,被起诉至法院后,又拒做亲子鉴定。昨天,建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蔡某支付原告抚育费每月350元直至成年。
2009年11月,李某与蔡某开始同居,2010年2月,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同年5月两人分手,11月,李某生下儿子小军(化名)。
李某带着儿子去找蔡某要抚育费,但没想到蔡某不承认自己是小军生父,不但拒付抚育费,而且还和别人成婚。2013年1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蔡某。蔡某坚持否认自己是孩子生父,而且拒做亲子鉴定。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虽无明确证据证明蔡某是小军生父,但李某与蔡某同居,系小军生父可能性较大,李某申请做亲子鉴定,蔡某无相反证据又拒绝鉴定,因此法院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