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马静 付严
本报讯 “搬迁大清仓,零利甩卖!”面对这样的甩卖口号,很多消费者都会忍不住进店消费,可是少有人会细究具体有多少数量商品在促销。近期,闽清梅城某床上用品店也开展此类促销活动,并于活动期间发放了9000份有关该促销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彩页海报。
正是这种高调的促销行为,引起了闽清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注意,海报中宣传“礼品数量有限换完为止!限时抢购”,执法人员通过认真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并未发现限量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公示,也没有对限量促销商品售完进行明示。此举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中“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的规定,属于违法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