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前日表示,广州市地税部门与房管部门一直有信息共享系统,查询二手房原价不是难事。地税部门还可以通过契税征管系统核实房屋原值。广州以前对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核实不了的则按照核定征税方式,即转让价格的1%征收个税。揭晔表示,但具体如何操作,广州仍无明确的时间表。
有熟知税务系统的人士分析,目前税务部门仍按老办法征个税,基本上按1%的转让价格征收个税。
记者从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了解到,由于深圳版细则未对20%个税作明确规定,全市二手房交易仍按老办法计征个税,即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