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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救助站新楼 被用于酒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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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昆明救助站新楼 被用于酒店经营

酒店灯光将楼顶“昆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字样遮掩
 

N南方都市报

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救助管理站新建的大楼,被曝一半承包给了酒店。网友提供的照片显示,在酒店试营业阶段,夜晚炫目的酒店灯光将楼顶“昆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字样遮掩。这一消息在当地论坛引发网友担忧:昆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大楼,可能被承包出去用于牟利。

新楼一半成酒店

这栋楼位于临街位置,被网友“Sinor”认为过于“奇葩”。他在帖子里透露,大楼环境优雅,楼顶左边写的是“昆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右边却是“百顺酒店”。沿墙找到大门,门口牌子上写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管理站”,旁边还挂着一个牌,写的是“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

记者调查证实,这栋外观尚新的大楼位于昆明市政府救助管理站内,大楼从中间分开,一半是“百顺酒店”,酒店内部为一般的快捷酒店式装修。大楼另一半则用作救助管理站的日常办公。用于办公的那半侧,一至三层为救助管理站的办公区域,四至六层则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

昆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新建大楼一部分的确承包给了酒店经营,具体信息则未透露。

流浪人员仍住旧楼

记者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上查询发现,昆明市政府救助管理站救助综合楼工程于2008年8月26日在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一家建筑公司的中标价接近1589万元。建筑完工之后,昆明市政府救助管理站又于2010年1月14日确定了救助综合楼的装修工程,中标价达到329万元。

这些资金来源均为政府投资,用途是提高救助站救助管理水平。前日,昆明市救助管理站未解释为何新建的大楼会承包给酒店,办公室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现场值班人员则对记者透露,流浪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都住在大楼后面的两栋旧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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