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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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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提高
每人每月由10元提至50元
 

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今年起,福州市区将大幅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贴标准。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价格补贴启动标准每人每月由10元提高到5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也纳为补助对象,并首创发放节日食品券。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李占卫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福州市修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由原来的CPI上涨3%、食品上涨6%,调整为CPI上涨2%或食品上涨5%时启动联动机制,补贴标准由10元调整为50元,食品涨幅每多超1个百分点,增加补贴5元调整为增加补贴10元,但最高不超过100元(此时食品价格上涨10%)。与此相衔接,食品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市政府将另行研究补助标准,CPI同比涨幅未达到2%且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5%以下时不启动联动机制。

补助对象在原来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增加10所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益人数增加1万人左右。

此外,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向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节日食品券,指定供应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主副食品。据统计,截至去年底,福州市区已连续27个月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总金额达1800多万元,受益人数6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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