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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农民也可申购
“三侨子女”证明 4月28日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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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济适用房农民也可申购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朱玉清 陈春珍

本报讯 记者昨从莆田市涵江区住建局获悉,涵江卓坡第四批次经济适用住房开始向规划城区范围内的农民供应。目前,第四批次包括农村户籍的已申报138户,书面材料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资格审核,第五批次正在办理申报手续。

据了解,涵江区申请购买卓坡第四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农村户籍家庭,同本区城镇户籍一样,必须在本区生活居住满2年以上。另外,2012年度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低于8万元且家庭存款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含申请时核查的股票、基金市值)。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少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或只有一处住所、现状确系无法居住的危房户可提出申请。为关爱农村计划生育户,该区还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优先进入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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