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日报
近日,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6种纠纷情形,江苏省高院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
“一些有多处房产的卖房人,为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协议离婚使夫妻一方成为只拥有唯一住房的产权人,从而规避个税征收。实践中可能出现假戏真做,没有分得财产的一方主张协议离婚无效而引发纠纷。”江苏高院民一庭法官潘军锋告诉记者,面对可能发生的房地产纠纷,江苏高院建议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新国五条”精神实质,妥善运用法治化裁判方式,保障房地产新政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