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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拆迁“拆”散“一夫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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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4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拆迁“拆”散“一夫二妻”
原配和“小三”和睦相处十余年,因经济纠葛上法院
 

N广州日报

本报讯 “一个丈夫两个妻子”,和睦相处长达十余年,这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实发生在广州市黄埔区。然而,十余年后,原配妻子却突然以重婚罪将丈夫及其情人告上公堂。为何原配妻子能容忍丈夫及其情人长达十余年之久?原本“和谐”生活,又何以被打破,以至于对簿公堂?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结了这宗罕见的重婚案。

“小三”进夫妻店

1976年,27岁的广州男子李伟,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同乡董林。恋爱数月后,两人于197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董林先后为李伟诞下一对儿女。

1990年,李伟对年仅17岁的广西女子张林一见倾心,向对方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并与张林确立恋爱关系。直到1992年,张林生下女儿后才发现李伟已婚的事实。李伟谎称正在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张林为此继续与李伟保持恋人关系。1999年,张林为李伟诞下一名男婴。

其间,董林发现丈夫背叛自己,与他人另组家庭,但她却选择接受这个事实,默认丈夫及其情人的关系。

一再退让的董林,不仅同意让“小三”加盟夫妻两人开设的餐饮店,还一度帮“小三”抚养女儿直至读小学,甚至默许丈夫和“小三”一起生活。据董林回忆,2002年,在丈夫资助下,张林购买了一套公寓,之后,丈夫便与张林还有他们的两个孩子一同居住在这个公寓。

“两妻”相处融洽

十余年来,李伟有两个妻子的事在村里成了公开的秘密。据周边人回忆,张林与董林一家一直相处还算融洽,“双方就像一家人一样,过年也会聚在一起吃饭”。董林儿媳告诉记者,平时她都称呼张林为阿姨,而张林的两个孩子则称呼自己为嫂子,自己结婚当日,张林及其孩子都有来喝喜酒,当时她还将张林当作长辈敬了茶。

然而,原配与“小三”十余年的和睦相处却因经济纠纷被打破。2011年,董林长子成婚后,提出希望能够参与父母以及“小妈”共同经营的餐饮店,并要求多分一份营业额给他,但这并没有得到李伟同意。

同年,董林一家居住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李伟迟迟不肯签订拆迁协议,在家庭会议上,他也明确表示不会将拆迁所得分给董林的孩子。至此,董林内心深处积压十余年的怒火彻底被点燃。

女儿并非他亲生

2011年11月,董林主动到公安机关告发丈夫及其情人的重婚罪行。去年2月,李伟及张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去年7月,黄埔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李伟有期徒刑6个月,张林则因主观恶性较小,且有年幼小孩需要照顾,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去年3月,董林又向黄埔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日前判决认为,董林与李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据了解,李伟被抓获后,经DNA鉴定,张林女儿并非李伟亲生。对此,李伟表示自己也曾怀疑过,但承诺今后仍会继续抚养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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