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各城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这是9日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的。
通知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享受培训费补贴;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