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仙游县盖尾镇杉尾街陈某经营的某大药房,自2011年起从莆田市荔城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一推销商处,购入58盒名牌“天麻蜂王浆”、“钙铁锌氨基酸”等系列产品,经中国商标网查询,上述产品上的图样商标及字样商标均已无效,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工商对他立案调查。截至被查,其已售出47盒产品,违法货值11万多元,盈利6765.5元。
昨日上午,仙游县工商局对陈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处罚,对其罚款1.021万元,并没收剩余11盒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