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莆田仙游县榜头镇的郑先生到店铺买食用小苏打粉用来做年糕,结果没说清楚情况,商家将洗涤用的小苏打粉进行出售,导致消费者全家出现中毒情况。
买家没说清情况因此惹下大麻烦
5日上午,家住仙游榜头的郑先生,到仙水村一家食杂批发店购买用来做年糕的小苏打粉。当时,郑先生向商家提出要购买“疗粉”(小苏打粉的莆田叫法),但并没有说明是用来做什么,店主于是将一包用来洗涤的小苏打粉卖给了郑先生。
由于食用小苏打粉和洗涤用小苏打粉外观基本相同,郑先生将“疗粉”买回家后,做成年糕给家人食用。吃完年糕后半个多小时,全家5口人都出现了中毒的情况,大人出现腹痛症状,小孩更是出现了呕吐的情况。随后,郑先生一家人来到榜头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先后花去了420元医疗费。
商家只肯赔货款工商介入讨公道
7日,郑先生一家康复出院后,郑先生立即找到食杂店主要求赔偿,店主虽然承认是自己的过失造成对郑先生一家人的伤害,但却表示只愿赔偿11元小苏打粉的货款。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郑先生向当地工商部门求助。
榜头工商所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工商执法人员认为郑先生购买产品时没说清楚情况,存在一定的过错,而店主在出售产品时也未尽告知义务。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店主最终同意赔偿郑先生一家医疗费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