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陈苏娟
本报讯 4月10日,是闽侯王某33岁生日,当晚他约了几个朋友到福州湖东路一家酒吧庆生。一番高歌狂舞后,王某对朋友林某说:“兄弟我钱不够,能先借两千吗?”
林某想,朋友嘛,应该帮一把,就给了2000元。随后王某去买单,可大家等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见他回来,打电话也不接。大家猜想,可能王某酒醉先溜了,主角不在大家也想散伙。谁知被酒吧服务人员拦下了:“单还未买。”这下大家不干了,都说应找请客的人买单。
双方争执不下,只得报警。经协调,消费方买单4900元,其他服务费由酒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