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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犬失踪 捡到者索2000“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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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爱犬失踪 捡到者索2000“赎金”
民警表示,因难定小狗价值,无法立案介入
 

N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爱犬跑出家门失踪,主人贴告示苦寻。终于,捡狗的人主动联系他,可对方张口索要2000元才归还。“听说过绑架人的,还没听过有‘绑架’狗的!”主人刘先生很是无奈。

4月8日晚上,家住郑安新苑的刘先生,其家中的贵宾犬趁主人不注意跑出家门,随后刘先生发现并出门寻找未果。这几天他一直焦急地在家附近贴告示寻狗,并承诺酬金1500元。

前日,有人加了刘先生QQ,并表示捡到了他的狗,还发了张狗照片给他,刘先生一看便确定是他的狗。可对方却要求刘先生先汇2000元到银行卡里才肯还狗,刘先生表示只愿出1500元并要求当面交易,对方不同意便下线了,到现在一直联系不上。刘先生认为对方这种行为是绑架敲诈,已掌握对方QQ号码和嫌疑对象,应该可以报案处理。可民警却说因难认定小狗价值,无法立案。

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他认为抱狗人如果事先有预谋,趁机抱走小狗以勒索刘先生,这种行为就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但如果是偶然捡到小狗,却贪图报酬不归还,则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加上无法提供小狗相关价值证明,警方的确不便介入,可通过法院起诉或协商解决。

感谢市民刘先生提供线索,奖励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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