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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翻阳台 想去邻居家煮点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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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4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后翻阳台 想去邻居家煮点心吃
因此发生争执,将邻居打伤
 

N本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林希

本报讯 酒后翻六家阳台侵入他人住宅,这名男子近日被仙游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2012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在一家杂货店买了两瓶红高粱白酒。据介绍,当天凌晨3点多赵某将白酒喝掉后,在迷糊中想到对面的邻居家煮点心吃,但邻居没有开门。赵某于是从楼下的一棵龙眼树爬到了二楼另一户人家的阳台,并且连续翻过了六户阳台,窜到了郑某家。

郑某看到自家阳台的角落里有一个人蹲着,没有穿上衣,开灯后发现是邻居赵某,于是上前询问。二人在交流中相互辱骂,并发生肢体冲突,郑某的手被弄伤。赵某未经住宅主人的同意,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并造成郑某轻微伤。仙游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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