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超
本报讯 “送给我的狗,竟然偷偷抱回去卖了。”家住福州东方新苑小区的陈先生碰上了这件郁闷事。
陈先生说,一个多月前,他朋友家的宠物狗生了一窝小狗,由于小狗太多养不下,便送给他一只。“是一条小小的阿拉斯加雪橇犬,非常可爱。”陈先生说,一个多月来,他每天都细心照顾,而小狗憨态可掬的样子也给他带来不少快乐。可没想到,这个月15日,陈先生回家后发现小狗不见了,一问才知狗被原来的主人给抱走了。“送狗的人趁我不在就把狗抱走了。”陈先生赶忙联系上之前送狗的朋友,而朋友却告诉他小狗已经卖给狗贩子了。
“明明都送给我了,怎么又趁我不在要回去?”听到这个消息后陈先生既伤心又气愤,陈先生说他对小狗已经有了感情,如今说没就没了,他有点难以接受,“我要维权,把狗找回来”。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无论是小狗还是物品,在赠予后所有权就发生了改变,送狗的人不能没经过陈先生同意就把狗要回去。不过律师提醒,陈先生若想维权,关键还是要靠证据,“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当时狗确实已经送给他了,才能够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