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林丹 实习生 林盛楠 文/图
本报讯 一个遗落在公交车上的塑料袋,里面东西不少,令人好奇的是,除了四部关机的手机外,竟然还有一张逮捕通知书!是赃物,是办案民警缴赃后遗落在车上,还是窃贼作案后落在车里?现场疑问不断。
昨日下午5时25分,福州鹤林公交总站,118路闽AY7102公交车缓缓开进,车上乘客逐渐散去,司机林耀拿着签单准备下车。
“咦,这是谁的包?”一名乘客下车时,发现遗落在座位上的一个塑料袋。发现无人认领后,林师傅拿起袋子一看,里面有手机等物品。因为赶着发车,林耀把物品交到了车队。车队的郑先生把袋中物品逐一拿出。东西还真不少——手机四部,印章两个,佛珠三串,还有一个移动硬盘。“失主一定会打电话过来吧。”然而郑先生发现,这几部手机都关机了。当郑先生准备开机时,发现袋里还有一张A4纸,打开一看,竟是张逮捕通知书!
“某某家属,经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于某某时间对涉嫌盗窃某某执行逮捕,现在羁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通知书落款是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手机那么多,并且全部都关机了,这会不会是赃物?”郑先生有点紧张了,不敢再开机,赶紧致电本报热线968111求助,并向警方报警。
“既然有逮捕通知书,应该能很快联系兄弟单位,查个水落石出。”得知情况后,岳峰派出所的陈警官把东西带回了派出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一位民警表示,逮捕通知书是指经检察院批准,警方执行逮捕后,给嫌疑人家属发送的一种文书,“等于告知家属,嫌疑人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并没有失踪,这袋遗失物品很可能是嫌疑人家属遗落在公交车上的”。
这袋物品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本报将会持续关注。
感谢郑先生拨打968111提供线索,报料费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