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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律援助窗口将临街化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从下个月开始,法律援助的便民职责要更实用地体现出来。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省司法厅规定,近九成以上的法律援助窗口要在2014年实现临街化,方便群众辨识。

据介绍,法律援助便民窗口是法律援助机构面向社会处理法律援助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平台。如果群众有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等诉求,都可以在临街的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免费享受到服务。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实行来访预约服务,预约当事人可以获得优先次序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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