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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惑仔”游戏机店强收“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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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古惑仔”游戏机店强收“保护费”
目前团伙中有1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莆田荔城检察院批捕
 

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吴舟 陈逸阳

本报讯 18名青年,从贵州黔南来到莆田,他们模仿港剧中的“古惑仔”,组成团伙到荔城区西天尾镇的许多游戏机店强行索要保护费。荔城区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将该团伙中的17名成员抓获归案。昨日,记者获悉,这些青年年龄最大的29岁,年龄最小的20岁。他们中的14人近日被莆田荔城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捕。

今年年初,来自贵州黔南的“老罗”认识了从老家前来莆田打工的黄某、岑某等人。“老罗”和黄某等人熟悉后,经过互相介绍,贵州老乡的队伍逐渐发展到十多人。于是,黄某等人便萌生了铤而走险“捞钱”的念头。今年3月的一天,“老罗”、黄某、岑某召集王某、蒙某等十多位老乡,打算去游戏机店闹事,让老板拿钱出来给大家吃饭。众人表示同意。于是他们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有的负责在大门望风,有的负责进店内打砸,有的负责控制店内伙计,黄某和岑某则负责向老板要钱,其余人员负责在旁壮胆助威。

3月9日晚,黄某、岑某、蒙某和“老罗”一行15人来到荔城区西天尾镇一家游戏机店内。一进店,他们就纷纷在店里敲砸机器,同时将店里的水往机器上倒。黄某等人便向游戏机店老板李某索要每月3000元的保护费,并要求他一次性交纳3万元。临走前,黄某还威胁李某必须在3月13日前把钱付清,不然就要砸店。3月10日晚上,岑某着急用钱,再次纠集11名贵州老乡来到李某的游戏机店,依仗人数优势,强行把店内客人赶走,并将店门关起来,后因其内部意见不合没要到钱,众人不欢而散。

3月11日中午,老板李某最终被逼拿出3万元钱,黄某等人当即写下“本帮兄弟几人收本店3万,保证本帮兄弟不在本店闹事”的保证书,同行的18人均在保证书上签字。正当这伙“古惑仔”得意之时,在门外守候已久的公安民警破门而入,一举抓获在场的17名闹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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