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基金会已募集捐款500多万元,加上口头承诺捐助的款项,总计近2000万元;莆田民政部门认定,此做法违规
N本报记者 陈丽明 吴智飞
本报讯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为筹集设立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慈善公益永久性基金会,向全镇发出倡议,募集捐款。部分村委会要求每户至少交100元,有村民称他们并非自愿捐钱(详见本报昨日P01版报道)。新度镇的做法是否合理?昨日,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回应,此种做法已违规。
行为一:基金会未成立就募捐
部门:成立审批应在先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荔城区新度镇政府。据了解,目前,新度镇筹建设立的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慈善公益永久性基金会,已在全镇募集捐款五百多万元,加上口头承诺捐助的款项,总计近两千万元。捐赠对象为莆田市荔城区慈善总会新度镇慈善分会。负责此次募捐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邓进贵说,目前镇里筹建的慈善公益永久性基金会还未成立,尚未报批,基金会的章程也还未通过。等基金会成立之后,捐款多的企业将派出代表,在基金会里担任理事长或理事,监督基金会的运作。
莆田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登记科科长任金端介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而公募基金会的成立需要省民政厅审批。新度镇的基金会尚未设立就开始募捐,此种做法已违规。
行为二:捐赠对象慈善分会也未经审批
部门:非法组织无权募捐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度镇向全镇村民募捐的款项,以及镇党委、政府全体领导成员捐助的工资,接受单位都是莆田市荔城区慈善总会新度镇慈善分会。一些企业家的捐款则直接转到荔城区慈善总会的账户,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可依据慈善总会开具的票据抵税。
任金端告诉记者,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结构,新度镇慈善分会明显是违规的。经任金端向荔城区民政局确认,荔城区慈善总会新度镇慈善分会并未在荔城区民政局进行审批登记,是一个非法组织,并无募集捐款的权利。
荔城区慈善总会秘书长陈文贤说,荔城区慈善总会是在2007年成立的,当时为了依靠基层开展工作,就在各个镇成立了慈善分会,主要是协助慈善总会做好救助工作。这些慈善分会并未经过民政部门审批,从而进行社团登记,无权募捐,慈善总会也不会下达募捐的任务给他们。
行为三:捐款贷给企业获利息
部门:社会团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邓进贵介绍,经过与荔城区慈善总会的初步沟通,这笔捐款将以月利率1分~1.5分贷款给有实力的企业,由此产生的利息将用于新度镇的扶贫济困。以这样的月利率标准计算,2000万元的捐款每年将产生240万元~360万元的利息。捐款将全部转到荔城区慈善总会,新度镇政府不会去动用,这些钱名义上是荔城区慈善总会的,实际上属于新度镇全体人民,荔城区慈善总会也只有运作和管理的权利。
村民担心,如果所放贷的企业出现亏损或破产,是否会导致捐款本金损失?邓进贵称,村民不用担心,在贷款时,他们会要求有实力的企业提供担保,这样就可以保障本金不会出现损失。而镇里面也将与荔城区慈善总会签订合同,规定本金永远不动,利息划拨新度镇政府用以扶贫济困。
陈文贤则表示,对于企业家直接向荔城区慈善总会捐款,要求定向用于新度镇扶贫济困的行为,慈善总会十分欢迎,也会按照企业家的意愿办。目前,荔城区慈善总会收到的捐款都来自企业和个人,并未收到新度镇慈善分会的钱。至于今后新度镇慈善分会将钱转到荔城区慈善总会,以及本金不动靠利息扶贫济困的做法,由于目前还未出现这种情况,他无法作出回答。
任金端介绍,将募捐到的款项贷给企业肯定比银行的利息高,属于营利性行为,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金融秩序。按照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种做法也是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