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房产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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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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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答疑解惑

 

N本报记者 邱岩

解答嘉宾:

福州麦田房产权证部经理 方小林王女士 186××××6266

问:我们夫妻之前在海外,所以寄钱回来让公公帮忙买了个商铺。现在回国了想让公公把房子过户到老公名下,想问下只写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的话算我们的共有财产吗?

答: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即使没有两个人的名字也算是共有的,但是法律上有几个特例:对于父母过户到子女名下,也有可能被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如果你担心的话最好是两个人的名字都一起加上。

刘先生 156××××5705

问:想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还没下来。先签了购房合同,并做公证,先给对方五成房款,余款等过户后付款,这样有法律保障吗?

答:只要买卖合同将细节签清楚,是有法律保障的。一女士 137××××7623

问:之前以公公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想过户到我们孩子名下,也就是孙子名下可以吗?需要老人其他子女同意吗?

答:只要公公健在,并同意过户就好,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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