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刘龙海 通讯员 刘凡
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哪些?哪些信息是不能采集的?对个人信用信息有异议,要怎么办?
归纳起来,以上的一系列问题就是和个人信息安全有关的话题。《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做了多项规定,本期要解读的就是这一话题。
规范个人信息采集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之一体现在对个人信息的采集方面。
《条例》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规定,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
同时,对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有一定的禁止和限制。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属于限制采集的信息。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的信息和纳税数额信息必须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查询他人信息有限制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处理及他人查询个人信息,是《条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涉及的另两个内容。
根据规定,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同时,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超过的应予删除。
《条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对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违反《条例》规定,侵犯个人权益的,由监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点
个人异议申请
异议是指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信息持否定或者不同意见。
当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如何维权?根据《条例》的指引,有3条维权途径。3条途径具体为:向相关商业银行或当地人民银行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时,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不超过100字的个人声明添加到本人信用报告内,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具体维权路径可参照上图。
□读者互动
对于信用信息,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将相关问题反映给我们。我们将把搜集到的问题反映给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并请有关专家给予解答。
通过以下3个渠道,大家可以和我们互动,并反映问题。对于有代表性的问题,我们将给予刊登。
渠道一:本报热线968111
渠道二:财智周刊理财QQ群148242860渠道三:海峡都市报财智周刊的新浪官方微博(网址为http://e.weibo.com/hdcz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