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本报讯 4月6日凌晨2点48分,莆田吉祥如意小区突然断电,电力恢复后,小区4部电梯中的3部却都瘫痪了。维保人员称电路板被烧坏,必须买新的来更换。随后,物业向小区居民摊派收钱维修电梯,不过这一做法遭到了质疑。事情发生至今已近20天,还有将近2/3的居民不愿意掏这笔钱。
现状:电梯已恢复正常运行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学园北街的吉祥如意小区。该小区于2010年交房,由两幢20多层高的建筑组成,每幢大楼设有客货电梯各一部,有近150户住户,沿街还有部分商铺。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目前,4部电梯均已恢复正常运行。在吉祥楼电梯入口处张贴着一张公告,该公告称,因为4月6日突然停电,造成小区4部电梯电路板损坏3块。每块新电路板的购置费为4800元,摊到每户的费用为96元,希望业主尽快缴费。
业主:电梯损坏是责任事故
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当天停电之后,吉祥楼的电梯坏了一部,如意楼的两部都停用了。如意楼的一部电梯很快就恢复正常,但另两部电梯直到4月19日才被修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业主们对物业摊派收费的做法提出异议。”林先生说,很多业主都认为,他们平时已经交了物业费,不应该再交这笔电梯维修费。
此外,不少业主声称,当时电工很迟才赶到现场,而且忘记切断电源,才导致电力恢复后电路板被烧毁,是一起责任事故。这笔维修费用应该由物业自己承担或找相关部门赔偿。
物业:事故责任不属于物业
“情况并非像小区居民猜测的那样。”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莆田亮佳物业相关负责人郑先生说,停电后他接到工作人员的汇报,第一时间从涵江赶回莆田,随后就在现场配合电力抢修人员抢修,一直到恢复供电为止。停电后,他也及时切断了电源,现场有很多人可以为其证明。郑先生认为,一些业主指责其忘记切断电源,可能只是为了“不想交钱”。
郑先生介绍,小区物业费标准是每平方1元,全部收齐也只有2.1万元。物业有10名工作人员,仅人员费用支出就差不多了,没有多余的钱用来修电梯。“目前,约有60户住户交了钱,加起来只有5000多元,仅够一块电路板的费用,其它的钱都是物业公司暂垫的。”
业委会:已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小区业委会一位李姓副主任证实,郑先生确实在当天凌晨4点左右就赶回小区,一直在协调电力抢修事宜。
业委会主任陈先生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向住建部门申请提取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但申请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之前,还是希望业主配合物业的工作。他也表示,业委会已要求有关方面对烧毁的电路板进行鉴定,以确定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