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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文化部”将大砍“不合时宜法规”,第一刀挥向实施逾30年的“电影法”。台“文化部长”龙应台24日表示,将废除电影检查、电影公司负责人的学历及资格限制、电影从业人员登记证明等法规。
台湾现行“电影法”从1983年实施至今。龙应台上任后惊讶台湾早在1987年就解严,但“电影法”里有许多法规还停留在“戒严时代”。龙应台说,此次“修法”将全部废除这些“把电影当成控制工具”、“当局控制艺术”的关卡。
台“文化部”拟针对“电影法修正草案”召开听证会,“草案”预定9月前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