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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6日就菲律宾推进设立涉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事答记者问。以下是实录:
问:应菲律宾方面要求,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日前组成,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菲方在通知中声称“不要求对双方均主张的岛礁的主权归属进行判定”。1月22日菲方又公开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使菲中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持久的解决”。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菲方以其对中国岛礁的非法侵占作为提起仲裁的基础,歪曲了中菲争端的基本事实。菲方企图以此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使其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菲方谋求这种所谓“持久的解决”企图及其手段,是中方绝对不会接受的。
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根据。从维护中菲双边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