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社会/说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渣土车司机负全责
物业费涨60% 业主不满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费涨60% 业主不满
福州该小区多位业主说,过半业主不同意,物业公司仍决定上调;物业公司则说已获法定人数业主同意
 

N本报记者 周锡银 实习生 张雨

本报讯 去年7月份开始,物业公司突然上调一直没变过的物业费,且上调幅度达60%。此举引发福州市鼓楼琴湖路某小区不少业主的不满,他们认为,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就大幅度上调物业费并不合理。至今,仍有业主拒交物业费。

业主:毫无缘由就涨价

“一下子就上调了60%,也不说清楚为什么调。”昨日,该小区的多位业主告诉记者,让大家不满的,一是上调幅度太大,二是没有取得过半业主的同意。束女士说,物业公司曾向业主征求意见,但据她了解,许多业主都对上涨不满,同意上调的业主人数并未过半。去年7月份,物业公司仍决定上调,物业费也按涨后的标准计算,即不带电梯小高层每平方物业费从0.55元上调到0.88元,电梯房从每平方0.88元上调到1.3元。

“同意上调的业主人数并没有达到法定的过半,物业也不公布实名制签名结果。”葛先生说,物业公司并没有详细说明涨价的原因,也并没有公布业主的投票结果,这才引发了不少业主的不满。

物业:没必要公布签名结果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吴女士。吴女士坦言,物业费之所以上调,是因为物业运营亏损。再加上目前物业行业服务人员的待遇不高,为了留人,只能加工资,这是另一原因。

“超过52%的业主都同意上调。”吴女士表示,根据意见征询的结果计算,同意上调的住宅的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都已经超过52%,这些都是有业主的签名作为证据的,因此才决定调价。

是否有将签名结果公示?吴女士表示,总公司认为没有必要公布签名结果。当记者提出能否过目业主签名的原件时,吴女士表示,原件由客服中心主管保管,主管请假,目前无法看到。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