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闽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精神卫生法》下月实施 规范强制送医“被精神病”可终结?
榕少儿英语教师缺口大 留用率仅为15:1
平潭至长乐机场5月5日起 开通直达班车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3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精神卫生法》下月实施 规范强制送医“被精神病”可终结?

 

N本报记者 章微 实习生 陈梓怡 陈聚星

本报讯 宁德霞浦曾发生过这样一个事件,当地一女子失恋后行为反常,被家人带到当地精神病院检查。院方“先治疗再诊断”,没确诊,就用电击等强制手段治疗。该女子谎称有重病,才得以从精神病院“逃离”。事后,她把霞浦县精神病院告上法庭,向医院索赔。

下月起,《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精神病患者需同时满足“严重”及“危害”两个条件才能强制住院,否则就违反了“精神病患者住院自愿原则”。“被精神病”能否终结?而一些本应强制治疗的“武疯子”会不会回流社会?记者采访了各方。

“危害”+“严重”才能强制住院

《精神卫生法》去年10月26日出台,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过去,家属或部门送病人过来,基本上都接收住院。很少顾及病人的意愿。”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所长、福州第四医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精神科执业医生戴可荣说,新法实施,他感觉压力很大。“过去的诊疗常规,现在很可能就违法了。”

戴可荣说,强制住院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危害”和“严重”。“危害”有两种情况,一是已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如自杀、自残;二是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如肇事肇祸。“严重”指的是有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6种精神障碍。“也就是说,没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病人不愿意,监护人和医生都不能让其住院治疗。”

自愿患者可随时要求出院

“新法里特别强调‘住院治疗的自愿原则’。”福州第四医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长林力说,没有危险性,又没有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可选择住院或者不住院。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随时要求出院。

林力说,若患者只是伤害自身,而没有危害他人,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也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若只是伤害自身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监护人还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因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而予以非自愿住院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评估,认为患者可以出院了,必须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被精神病”能否终结?

近年来,“被精神病”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这也是此次《精神卫生法》实施引关注的重要原因。“被精神病”是否会因该法实施而终结?

戴可荣认为,非自愿住院的病人有“申冤”的途径,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防止“被精神病”的作用。非自愿住院的,入院以后不同意,3日之内可提出要求再次诊断,医生必须再次诊断。再次诊断时,原来的诊断医生不能给患者做再次诊断,必须是另外两名符合资质的医生做再次诊断,可以向同一家医院提出再次诊断,也可以向别的医院提出再次诊断。如果对再次诊断的结果不服,还可申请司法机构医学鉴定。再次诊断或者医学鉴定表明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医疗机构不得对其住院治疗。

“武疯子”会不会流向社会?

记者从精神科医生处了解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没有自治力,大部分都不愿意治疗。若这些患者暂时未表现出“危险性”,又不愿意住院治疗,会不会把危险推向社会?尤其是那些本该强制治疗的“武疯子”?

林力说,若已出现肇事肇祸等危害他人的行为,监护人必须同意患者住院治疗。若监护人阻碍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戴可荣说,若尚未出现危害他人的行为,就需要医生定期评估其危害程度,决定其是否该住院治疗。但有些精神病人判断起来很困难。若判断不准,病人没有住院治疗又肇事了,医生很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否会出现“应治未治”的情况要看今后的具体操作情况。

□相关新闻

我省扩建2000张精神科床位

记者获悉,截至2011年底,全省仅拥有5079张精神科床位。2011年底,省财政安排1.4亿元,用于全省15家精神专科医院(含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科)2000张精神科床位的改扩建。如今,15个项目全部动工,预计今年底建设完成。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