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我以为福永高速已经通车,就从永泰开了上去,一路畅通无阻,可到了福州高速南出口,却被收了300元。”昨日,福州车主林先生致电本报968111热线质疑福建高速:未通车的高速路口,为什么有路标指引?既然道路还未通车,为何入口处无工作人员阻拦,也无阻挡物明示不能通行,还与收费站相通?
车主:跟车进入在建高速没有碰到任何劝阻
林先生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他和家人自驾车从永泰回福州,在203省道看到一个写着“福州高速入口”字样的指示标识,并且看到前方一辆越野车右拐弯驶入,林先生也跟着把车开了进去,并进入永泰高速入口。该入口无人看护,无明显标识禁止进入,途中,他还看到多辆车在通行。
“从入口起,我的车就紧随那辆越野车前行,即将到达福州南出口时,有个老人用竹竿横住出口,询问了前方越野车后,对我们两辆车放行。”林先生说,继续前行几百米就到了福州南出口,越野车从闽通卡出口顺利出去,而他的车被拦下,被告知由于林先生没有高速公路通行卡,要补足全程高速通行费,并补交通行卡遗失费。
林先生说,他向工作人员解释是从永泰上的高速,可工作人员称,没有证据证明林先生是从永泰上的高速。林先生可以选择交完300元放行,也可以选择“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对此,林先生很气愤:“在高速路上逆行,万一发生事故或个人违章,该找谁负责?”
最后,林先生只好交了全程高速通行费275元,另外交了25元通行卡遗失费用,才被放行。对此,林先生质疑:“未通车的高速路口,为什么有路标指引?高速路口为什么无任何工作人员劝导阻拦,也无阻挡物明示不允许通过?未通车的高速路却与高速收费站相通,这明显是个陷阱。”
林先生说,据公开资料显示,福州至永泰高速公路项目全长66.3公里,预计通行费不会超过50元,却收了他275元,很不合理。
收费站:“全程计费”是按规定执行
对此,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管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4月27日下午3点多,林先生的汽车行至福州南收费站出口,但无法提供入口IC通行卡,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条“对无通行卡的车辆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的规定,对该车实施全程(古武高速的起点闽赣站到福州南)计费。
另据记者了解,古武高速是指漳州古雷港至龙岩武平的高速路,这条高速上的“闽赣站”,是福建省内距离福州高速南出口最远的站。
上述负责人还说,目前,高速收费站对无法出示IC通行卡的车辆,可以根据司机提供的入口站名称,通过收费系统查询,经判定无换卡逃费行为的,可以按其实际行驶里程计费,不作全程计费处理。
而林先生称从永泰进入在建福永高速,却没有证据证明,由于福永高速尚未通车联网运营,为此无法查询准确入口信息,故按照上述规定实施全程计费。该负责人还说,在建高速是禁止非施工车辆通行的。
该公司相关人士称,林先生前面的越野车是施工车,可以在该路段行驶。
交通委:可能是值班人员核实不严
对于林先生提出的没有交付使用的高速为何私家车能畅通无阻,福州市交通委办公室相关人士王先生称,福永高速永泰入口有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禁止非施工车辆进入。
当记者问:“高速路口有值班人员把守,为何私家车能驶入?”王先生称,林先生跟着施工车辆进入,值班人员可能没有核实清楚。
律师:让车主去举证,有违公平原则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称,无高速通行卡,按最远距离收费,是一种惩罚性的收费。但福建省高速公路福州管理分公司并无行政处罚权,丢卡车主也不是行政违法者,其性质应当属于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但这种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违约责任。
郑珍清说,作为高速公路使用方的车主,与作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就使用高速公路与交纳车辆通行费发生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要求车主单方面证明自己的行进路线,而免高速公路管理方的证明责任,无疑是不合理的,也有违公平原则。
郑律师认为,既然现在地方性法规规定了高速公路经营者对无卡车主有多收费的权力,那么,也应当通过立法或者制定政策的形式,加重经营者举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