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小芳 通讯员 林婧 蔡宇翔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批捕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肇事者,这两起案件均发生在秀屿区内,起因均为公交车违规驾驶。
据悉,今年3月,岳某召驾驶闽BY3639客车至埭头镇埭头村顶厝路段时,因逆道超车与两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同天下午3时26分许,在山亭大地城路段,林某强驾驶的闽BY2768客车因闯红灯与一辆小轿车相碰撞,导致客车上乘客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岳某召、林某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针对辖区公交车存在超速、闯红灯等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