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去年年底印发《福建省引粮入闽奖励暂行办法》,省粮食局昨日消息,我省启动2012年引粮入闽奖励企业审核和2013年企业申报。据悉,这是我省首度对引粮入闽给予奖励。引粮入闽旨在确保福建人的“米袋子”安全,我省鼓励粮企把“粮仓”建到粮食主产区并将粮食返销我省,为此,我省对在省外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和引粮入闽的每家骨干粮食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按照办法,返销粮须不少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