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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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变道加塞 9车当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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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昨日再次上路“拔塞”
路口变道加塞 9车当场被罚

加塞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2分,罚150元
 

N本报记者 杨亚茹 黄启鹏 文/图

本报讯 半路加塞进右转车道,临近路口,又变道进直行车道……路口肆意变道的加塞车辆,让耐心排队的车主气到“内伤”。昨天,福州警方再次上路“拔塞”,利用警务通、数码相机、摄录设备等流动拍摄执法,现场处罚了9辆加塞车,均罚款150元,扣2分。

桥上桥下随时抓拍“加塞”

昨天上午10时30分,古田路五福人行天桥上,福州市交巡警支队骑警队的两名民警拿着摄录设备,随时对违规车辆进行俯拍取证。同时,桥下两名民警也在观察路况,一旦路口有加塞车辆,将现场予以处罚。

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五福天桥上看到,一辆小车本是在直行车道上行驶,快到路口时,车速降下,车主缓慢地将车头插进右转车道上排队等候的车队。而这一幕,被桥上桥下的民警全程拍下。

进入路口前建议提前选车道

民警告诉记者,持流动执法设备拍加塞,可以全程对违法交通行为进行摄录,作为执法证据出示给车主时,车主一般都能接受,既缩短执法时间,又不影响车辆通行。

“进入路口前,最好按导向箭头提早选择好车道。”现场民警介绍,市区路口在进入导向车道前,已按照规定施划了预告箭头,并在有条件的信号灯路口设置了车道行驶方向的标志,目的就是提前引导车主按照所需行进的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从而避免在导向车道内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昨天处罚的9辆加塞车车牌号:闽AAP529;闽A7162F;闽A6Z238;闽BN7518;闽A1Q162;闽A89636;闽A4578V;浙D68366;闽AFD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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