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讯 摩托车被依法查扣后,车主竟然又偷偷将车开走。经过思想斗争和家人的劝说,5月9日,福州的刘某带着摩托车向派出所投案。
骑回被扣的摩托差点陷囹圄
8日下午3时许,福州白马南路和工业路路口处,执勤民警查扣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并开单对车主刘某进行处罚。处罚后,民警把车移交给停车场工作人员。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刘某趁着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备,掏出遥控器解锁,迅速将被扣的摩托车开走。
回到家后,刘某坐立不安,想到处罚照片和罚单都被警方记录在案,自己难逃法律惩罚。几经思量,家人也劝说他向警方说明情况,昨日上午,刘某骑上被偷开走的摩托车到台江义洲派出所投案。
民警说,刘某窃车一事民警尚未发现,还没有立案,再加上刘某主动送回摩托,态度较好,按交通违法追究责任。否则,根据摩托车价值,刘某难逃行政拘留或是刑罚之责。
偷拿外借财物也会构成盗窃
不过令刘某不解的是,虽然车被扣了,但偷偷开走的是自己的车,这也会犯罪?对此,民警解释道,刘某是因违规驾驶导致摩托车被交巡警暂扣,此时这辆摩托车的占有权转移到交巡警部门,由交巡警代管,属公共财产。根据摩托车的价值,已涉嫌构成盗窃罪。
记者还从福州仓山区法院了解到,2010年,福州有一男子就因偷偷开走被扣的摩托车,被警方抓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阳胜对记者说,偷偷拿走借给别人的财物(动产),也会构成盗窃。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时,视同“他人的财物”。如果偷偷将其拿回,性质也是盗窃,如果数额较大,就可能涉嫌盗窃罪。比如将自己的电脑借给朋友使用,但又趁其不备偷偷拿回,就是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