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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二次收费” 宁德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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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二次收费” 宁德说“不”

 

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杨锋

本报讯 平板电视要配合底座或挂架才能使用,但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时,商家通常会要求消费者另外付钱购买底座或挂架,并称这是“潜规则”,到哪买都一样。面对这种二次收费,宁德市消委会开始说不:从5月31日起,宁德市将全面叫停这种二次收费。逾期未整改的,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工商部门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并给予曝光。

一个挂架收费200元

元旦期间,颜先生在宁德市区某电器商场购买了1台创维50英寸液晶电视,价值5999元。电视搬回家后,颜先生却发现缺少底座和挂架,电视根本无法使用。致电商家得到回复,电视安装需要额外购买挂架200元/台。当初在购买电视的时候,导购员并没有提前告诉他要额外收取电视挂架费用。宁德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像颜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

4月,宁德市消委会等部门对市区平板电视底座与挂架另行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整个平板电视销售市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装二次收费问题,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合资彩电一般采取赠送电视底座、挂架收费,而国产彩电一般采取挂架和底座均收费,或者二选一的收费方式。

记者也通过咨询索尼、TCL、创维等电器品牌商,发现福州无论国产或合资品牌,客服人员全都表示安装平板电视的挂架需要收取100~200元不等费用。

5月31日起停止“二次收费”

宁德市消委会秘书长吴乃章表示,电视机底座或挂架是电视机作为完整商品的必要组成部分,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对底座或挂架单独或另外付费,其行为明显属于将不可分割的商品分割销售,涉嫌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为此,市消委会联合蕉城区消委会、东侨工商局对多家电视机厂家代表及家电经营商,发出《劝谕函》要求商家及时整改,采取措施,在5月31日起全面停止“二次收费”。

苏宁、国美、不夜城电器等商家均表示将尽力与厂家和售后进行协商,争取在5月底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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