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亚茹 周德庆 通讯员 鼓西综
本报讯 昨天上午8时30分许,正值上班高峰期,在福州白马路杨桥路路口,一名少年骑着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随意穿行。
民警见状,冲上前一把抓住自行车车把,发现少年骑的竟然是一辆“死飞”自行车。
少年家境困难为耍酷买“死飞”
见到有民警上前劝阻,少年一手握自行车车把,一手指着民警大喊,并使劲往前冲。民警见状,赶紧追上,一把抓住自行车车把。民警随即要求其靠边停车。
少年一听,急了,准备抢车离开,并与劝阻的民警动起了手,导致民警的肘部被擦伤。随后,民警将少年带回鼓西派出所。
骑“死飞”的少年姓李,今年刚满17岁,四川人,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他和妈妈来福州打工多年。妈妈有精神分裂症,他也没有正经工作。他说,“觉得骑这种车很酷,我就是为了耍酷,才买这辆车的。”
最后,民警考虑到小李的家庭情况,教育劝导后,将小李放行。
“死飞”易出事故警方可扣车
“死飞”自行车无制动装置,没有刹车,没有变速,人踩轮转,人停轮停,一切靠脚踏来控制飞轮运行。这种车骑行极度危险,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但因其速度快、款式新潮、熟练之后还能表演特技等特点,受到青年人尤其是中学生的喜爱,极易流行开来。
今年3月16日,漳州一名13岁女中学生骑“死飞”自行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本报3月20日A4版曾报道福州不少中学生骑这种没刹车的自行车。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对没有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遇到骑“死飞”自行车上路的情况,交警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