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超
合同签了,房子买了,这搬进去住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李先生也是这么想的,可现实却给了他狠狠一巴掌。原来,李先生最近在福州梁厝路一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可一切手续搞定时他却发现,要想住进自己的房子可没那么容易。
李先生说自己是今年1月初看的房。1月底,李先生和中介、原房主三方签下合同,开始办购房的手续。到了5月份,购房手续基本办完了。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原房主应该在5月9日前搬出房子。可5月9日,当李先生兴冲冲来到新房时,却傻了眼,“原房主还在里面住着,一点也没有要搬的意思。”这可把李先生急坏了,李先生说他是外地人,现在在外面租房住,而租约6月份就要到期了。
但面对李先生的质问,原房主打起了马虎眼,说可能再过两个月搬。李先生很生气,却不敢直说,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房子里的空调等是留给李先生的,“要是惹恼了原房主,走之前把这些家具都弄坏可就完了”。目前,两人谈妥,原房主再过一个星期就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