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盛阳 付严
本报讯 上月初,福州市民鲍先生在白马南路一售楼部交付1万元押金,准备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可前日,鲍先生却被告知,他要的一期房子卖完了,让他押金延期到二期开盘时使用。鲍先生称,他要求退押金,却被对方拒绝了。昨日,鲍先生便向12315投诉。
而售楼部经办人陈小姐表示,鲍先生的1万元是自愿入会申请的会员费,入会后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届时1万元也可当首付款。鲍先生也可以退会,但要向公司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可以将款退到申请人的卡上。
工商人员表示,开发商无法按约提供一期的商品房,强行要求消费者买二期,显然侵犯了鲍先生的自主选择权。经调解,开发商同意退款,并与鲍先生办理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