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林成 通讯员 高春宝
本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位于福州华林路242号的一小区内,27棵绿化树遭人砍伐(5月16日A34版)。经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调查,这27棵树确认是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的,是该小区物业公司受部分业主委托而做的。根据相关园林法规,当事人被处以被砍树木估价50%的罚款。
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详细测量和调查,确定是华林路该小区物业公司受部分业主委托,未经批准,违法砍伐了松柏25棵、橡皮榕2棵,胸径在8~25厘米之间,同时违规修剪8棵树木。
“昨天上午,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违法行为,主动到园林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处理。”该负责人说道,由于该物业公司的行为触犯了相关园林法规,执法支队将对当事人处以死亡树木估价50%的罚款。同时,需补植被砍树木数量的3倍,也就是81棵树,主要种在小区绿地内。
市园林执法支队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严格遵守《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不论树权归属,应当向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移植或者砍伐胸径20厘米以上且数量达10株以上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经批准移植树木的,应当由具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