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光前 王秀桐
本报讯 福州马尾的任先生这两天很郁闷,办理的宽带包年套餐被营业厅私自变更为包月套餐,每月费用涨了一大截,短短数月就欠费近700元。
2011年,任先生在马尾昭忠祠附近某知名运营商旗下营业厅办理了宽带包年业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套餐费891元。今年5月10日,任先生的宽带突然被停止服务,经电话咨询后得知,原先的宽带合同已于2012年10月份到期,营业厅未经自己同意,便私自将包年套餐改为包月套餐,每月套餐费99元。因此,任先生短短数月便欠费近700元。营业厅称,原先和任先生签订的宽带合同里有相关条款规定,宽带包年合同到期后会改成包月形式,因此扣款“有理”;而消费者称营业厅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变更套餐太过霸道。
双方各执一词。马尾区工商局介入调解,指出宽带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同时,营业厅在变更套餐之前,也未尽到告知义务。经调解,营业厅同意将包年套餐顺延至今年10月,按年收取891元套餐费,消费者所欠费用与年费相抵,补缴到891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