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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县怪事:住建局副局长“戴罪”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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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县怪事:住建局副局长“戴罪”任职

 

N据新华社电

在河南洛宁县,一名房屋管理所所长几年前因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法院判犯有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在所长职务被免之后,这名已被法院判罪的人员仍担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至今,堪称怪事。

日前,多位河南信阳籍农民工反映,在向洛宁县住建局举报被欠薪一事时,遭到涉事开发商阻挠。农民工向德广介绍,房产开发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受理欠薪举报的领导被判了刑,都没耽误继续当局长,几个农民能把企业怎么着”,并一再警告称“再闹下去没好果子吃”。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早在2010年7月29日,现任洛宁县住建局副局长侯少军确曾因违反规定,授意一房产开发项目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该小区188套住房得以顺利销售,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侯少军被宜阳县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且侯少军并未上诉,法院判决随后生效。

侯少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上述房产开发项目是当时县里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所以自己只好“明知故犯”。他同时承认,判决下来后,“房屋管理所所长”这一职务被免掉了,但同时兼任的“住建局副局长”这一职务没受影响。

就此事记者多次联系洛宁县住建局主要领导,但截至记者发稿仍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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