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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地药师 不能上岗?
福州市药监局称,只是加强审核
 

N本报记者 陈昕颖

本报讯 “我有职业药师资格证,却不能在福州工作。药监局说我是南平户口,不能在福州当药店的质量负责人,这是什么道理?”昨日,市民叶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讲述了自己求职受阻的经历。

叶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毕业于福建中医学院,拥有国家认证的职业药师资格证,已在福州的一家药店工作将近4年,上个月,另一家药店打算高薪聘请他去当药店的质量负责人,叶先生十分心动。按规定,所有药店的质量负责人职业药师在上岗时必须要到药监局去备案,可到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因为他不是福州户口,所以不能办理。“我当了4年职业药师,怎么就因为不是本地人,就没资格当药师了?”叶先生愤愤地说道。

记者了解到,叶先生的遭遇和医药行业内“人证分离”现象关系颇大。因为医药是特殊行业,所有的药店都必须聘有持证上岗的职业药师。但职业药师的工资不菲,所以不少药店就打起了“要证不要人”的主意,就是找一位拥有认证的职业药师挂靠在店内,只需要提供证件,不需要人到店上班,药店每月支付“租证费”。

记者随后联系了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由于各地对药师证的备案登记没有联网,外地人很可能同一本证书在两个地方同时备案使用。为了防止“人证分离”,近年出台新规,对于福州市区外(包括八县)户口的医药从业人员,审查更严格,除了正常的审核备案手续外,还要提供过去一年在福州的就业证明以及缴纳医保社保的证明。只要叶先生提供这些证明,仍然可以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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