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保监局获悉,目前,全省共有494家旅行社参加旅行社责任险统保,投保率达到了85%。
所谓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投保后,原本属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就可以转嫁给保险公司。
我省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旅责险统保。该项目将旅行社从事故发生后繁杂的理赔和纠纷中解脱出来,有利于旅游者及时获得赔偿。在过去四年里,该项目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90万元,为271人支付了赔款681万元,一方面提高了旅行社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保障了广大游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