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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54个公园景区 有无藏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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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54个公园景区 有无藏会所
住建部近日发文:严查公园内建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记者采访园林部门,披露11个公园内“配套设施”名单;部门称,这些“经营点”都经过审批
位于晋安河公园的新华美大酒楼
﹃映山红﹄酒楼内,﹃公园服务区﹄的牌子挂在一楼一个不起眼的位置
映山红酒楼这个包厢菜金最低消费2500元
 

N本报记者 文/图

关注理由

近日,住建部发文,公园内严禁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严禁将公园的园林建筑租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近期,全国不少城市已开始调查公园私建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现象。

据了解,榕城目前有54个公园景区。这些公园内藏有“会所”吗?这是市民很关注的问题。对此,近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园林局和相关部门,整理出榕城11个公园内“配套设施”的名单。有关部门称,这些“经营点”都经过审批。

榕园林部门:公园内服务网点要面向大众

上周,本报报道“高档会所开在南江滨公园内”(详见15日A02版)后,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想了解身边公园的经营网点是否经过审批,福州城区公园内到底有多少个正规经营网点,是否存在超范围或变相经营。

近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园林部门,详细了解了福州公园景区经营服务网点的情况。根据园林部门提供的材料,经过统计,记者整理出了福州市公园景区内的22个经营服务网点(详见制图),供市民参考。记者了解到,这些经营服务网点都是经过审批并签订了合同的。

福州市园林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施行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公园常规设施中包括游憩设施、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管理设施,包含31个具体项目,其中餐厅、小卖店等被归纳为服务设施。按照该规定,公园中应设置与游客容量相适应、规模配套的餐厅、小卖店等服务设施,方便游人使用,且公园面积大于5公顷(1公顷=15亩,编者注)时可设餐厅。

“福州市的公园景区,除了少数几个外,面积均在5公顷以上,且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公园服务半径大、辐射面积广、游客众多。所以,在公园景区内,设置一些餐饮经营网点是合理合法且必要的,目的就是服务大众。”相关负责人说道。

记者走访公园“服务网点” 大部分在规范经营

记者了解到,上述公园景区内的22个经营服务网点,还不包括一些小卖铺和小摊位,它们都是在公园景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网点。

前日和昨日,记者走访了西湖公园、晋安河公园、鼓山风景区、金鸡山公园、白马河公园等多个福州的公园景区。

记者注意到,这些公园景区内的经营服务网点,基本是经营餐饮、食杂、茶饮、咖啡。大部分网点都按要求,向所有市民开放,并且商品较为平价。但记者也发现了一些公园经营网点设较高的最低消费门槛,令普通市民望而却步,并在园区内扩建。

比如,金鸡山公园内的“映山红”酒楼,还在顶风扩建,一些包厢设置有菜金最低消费2500元;温泉公园艺博园存在变相经营,也设有人均500元的最低消费;闽江公园内的天水酒楼的部分包厢也设有最低消费。

发现违规经营或“会所” 市民可举报

“园林部门是不是在通过这些经营点创收?”采访中,有市民发出这样的疑问。对此,市园林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市公园景区所辖的经营场所租金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市财政或者区级财政,和园林部门的收入无关,所以不存在园林部门通过增设公园经营网点增加收入的情况。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按照当初的审批条件,这些经营服务网点,消费群体主要为公园游客,同时也向所有市民开放,不设定特殊的消费群体。“餐饮网点经营的主要是中西简餐、便餐、茶饮、咖啡等大众消费商品,不能设定最低消费等门槛。”

针对这份名单,市民如果发现经营服务网点有违规经营的行为,或者有不在名单之内的疑似“黑网点”,都可以向本报热线968111或者福州市园林部门反映。

□新闻链接

国内多地 公园高档会所被曝光

4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多少‘吃喝’公园中”为题,提到了“蚕食公共绿地的餐厅会所频现公款消费的身影”,曝光了南京中山陵园“明陵路1号是龙景国品会所,共有三幢楼”,钟山体育公园内的餐厅涉嫌违章建筑,此外还有紫金汇酒店、圆梦源温泉会所等。广州流花湖公园:有11家规模大小不等的高档酒楼及西餐厅深入公园腹地。北京红领巾公园:健一公馆占据了整个公园约五分之一的地方,乙十六餐厅也占用了西门附近不小一块地。成都东湖公园:有餐厅、会所10处。

5月21日,《扬子晚报》以“中山植物园‘科普馆’不搞

科普 悄悄建成后变身‘酒店’承办起婚宴”为题,报道了南京中山植物园内建起“科普馆”,不过却不是进行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而是成了一个专门承接婚礼的酒店。

5月22日,《新京报》也以“数高档会所藏身北海紫竹院公园”为题,报道了高档餐馆和私密会所隐藏在北京多家公园,成为私人享受的消费场所。

公园内的餐饮经营场所,成了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

(“高档会所藏身北京多家公园”的详细报道,详见今日本报A07版)

□新闻背景

住建部向全国发出 公园“3条禁令”

住建部近日发文指出,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

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

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今年9月1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方案上报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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