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马静 付严
本报讯 家住闽清县白樟镇的张先生近日到小芝日用品店买雨衣以备不时之需,岂料他刚刚拿起一件雨衣试穿,就听“啪”一声响,雨衣裂开一道大口子。
张先生原本以为自己只是试穿,无需为开裂的雨衣买单。不过,店老板却拉住他,说张先生是“暴力穿衣”,执意要求他以半价10元购买已经穿破的雨衣。双方僵持不下,张先生拨打12315求助。
张先生称,买雨衣试穿是消费者的应有权利,衣服穿坏是质量差的缘故。而店老板表示,自己拿出几件雨衣供张先生试穿,但张先生偏要拿件小号的试穿,雨衣才被撑爆的,分明是“找碴”。
工商人员解释,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在消费者试穿衣物前,双方都要对衣物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商家也有义务根据消费者的体态推荐尺码合适的衣服试穿。双方各有责任,不过,店老板最终同意无需张先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