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施建华
本报讯 今年2月25日上午,福州闽侯洪先生驾车经过洋里时,顺路搭上了路边一位妇女和她两周岁的儿子,不料途中发生追尾。男童在现场没有发现外伤,但当天下午却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两份司法鉴定认为,男童死亡与车祸有关。
男童父母说,当事司机收了车费,应对小孩的死亡负责。而司机洪先生并不认同鉴定结果,引发双方责任争议。有律师认为,司机有无收费,对如何定责有关键影响。
顺风车出车祸司机负全责
闽侯洪先生说,今年2月25日,他开车和朋友路过闽侯洋里附近时,搭上一名抱着两周岁男童的妇女,这对母子准备去闽侯城关看病。但行至半路,洪先生刹车不及,和一辆小车发生了追尾。
洪先生说,发生事故后两辆车的人都称没有大碍,小孩子也没有外伤。搭他车的母子在现场逗留了一会儿后,就转乘附近的一辆公交车离开了。而这起追尾车祸,由洪先生承担全责。
但当天下午,洪先生却接到了警方电话称,男童当天下午抢救无效身亡,要他配合调查。
两次司法鉴定死亡与车祸有关
据了解,男童的第一份病理司法鉴定书认为该起追尾交通事故对男童有影响,鉴定意见是:死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致脑干损伤继发严重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亡。
因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洪先生向闽侯警方提出进行第二次鉴定。第二份鉴定意见也认为:交通事故与男童死亡有因果关系。
对此,洪先生称,小孩本身就有病,并且在事故后还转乘其他交通工具,两份鉴定结果并不合理。
男童家属:司机还收了车费
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了近3个月,但男童父母近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仍然掩饰不住失去爱子的悲痛,谈话中忍不住抽泣起来。男童母亲柏女士说,当天她是带着儿子去城关看亲戚,刚好小孩也有点感冒,就准备顺便去看医生。
柏女士说,发生车祸时,她也没注意到儿子是否被撞伤,但抱着儿子转乘公交车前往城关途中,小孩出现不舒服的症状,不断哭,她赶紧转乘摩托车前往医院,儿子中途在摩托车上就没了呼吸。
柏女士还说,坐上了洪先生的车后,商量好车费20元,追尾后,她只付了10元。他们夫妇认为,洪先生对儿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对于收钱一事,洪先生说,是朋友中途把对方拉上了车和谈的价钱,钱也是朋友收的,他在事故后才知道收钱一事。
律师:若收费或属侵权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司机洪先生是否收取妇女和小孩的交通费用。
如果洪先生没收费,母子就属于免费搭乘,因为洪先生负事故全责,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车辆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免费搭车就应当适当减轻车辆方的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收了交通费,洪先生与母子间就形成了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柏女士完全可以运输合同纠纷或侵权为由起诉洪先生,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当事司机还可能涉及非法营运。
如果洪先生不服司法鉴定结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申请重新鉴定小孩死亡的原因及各因素影响力大小,再确定洪先生的赔偿责任。
此外,洪先生提及的小孩上车前已患病,以及可能在其他车辆上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洪先生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